再行涨价后降价、虚构“原价”、随便标示价格……29日,中消协公布“双11”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。16家电商平台声称参与“双11”广告宣传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,不出11月11日也能以“双11”价格或更加较低价格出售到广告宣传商品的比例超过78.1%,与2016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。每年“双11”,电商在广告宣传活动中都会大打“价格牌”以更有消费者。今年“双11”,即便网店设计的广告宣传活动更加简单,但价格优惠仍是其广告宣传重点。
“双11”之前,各地监管部门不约而同认为,积极开展价格广告宣传时,无法虚构原价、欺诈优惠折价或不遵守价格允诺。然而,从中消协这次公布的体验报告来看,不少电商声称价格优惠,只不过是骗人的把戏。
“双11”之所以更有消费者,主因是广告宣传价格高于平时。但从实际情况看,再行涨价后降价、虚构“原价”等价格违法现象每年“双11”都不存在。所以,部分理性的消费者早已不参与“双11”购物了。按理说,电商及网店应当汲取这种教训,以真诚的价格优惠确保“双11”声誉,但没想起的是,今年“双11”电商广告宣传价格欺诈优惠比去年更加颇。
当电商在价格方面明知于消费者,不仅拼命打了自己的脸,同时也让“双11”的价值大大升值。今后,如果电商不彻底改变价格问题,难道没多少消费者不会再行对“双11”感兴趣了,因为消费者并不屌,既不不愿自己被愚弄,也不不愿看见电商的欺诈嘴脸。所以,愚弄消费者的电商有误“近8出没有低廉”深感脸红。在笔者显然,不管电商对中消协体验报告是什么态度,涉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这一报告获取的线索,对因涉嫌价格违法的电商展开深入调查,对违法者依法从宽惩处。
我国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利用欺诈或者使人误会的价格手段,收买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展开交易。违背此条款者,不应依据该法律第四十条规定展开“顶格惩处”。另外,“近8出没有低廉”,有可能还因涉嫌违背《广告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对于电商和网店看清的每一条法律条款,各地执法者都应当用好用足法律武器。如果消费者也掌控电商及网店价格违法的涉及证据,也可以滋扰或者驳回诉讼。
只有各地执法者、更加多消费者都对价格违规者说不,才能使其忍受更好更加轻的惩罚,才能刻骨铭心。笔者之所以建议依法从宽惩处或者说“顶格惩处”,既是因为在“双11”之前,有关部门、媒体早已展开过针对性警告,但电商及网店还是价格违法,归属于“顶风作案”、“知法犯法”,所以必需惩办;也是因为“双11”成交量大,这种价格违法行为牵涉到的受害者众多。只有依法处罚违规者,才能安抚消费者被愚弄后的气愤情绪,并让违规者确实长点记性。
很似乎,电商及网店勇于价格违法的主要原因还是违法成本太低,或者说没违法成本。由于很多商家在价格违法后没受到法律和市场的任何惩罚,或者说没被找到,没被追责,所以既会敬畏法律法规,也会推崇消费者权益。即便部分商家被找到违法,被追责,但由于执法人员裁量时“发狂”,严惩效果受限。
因此,有适当完备涉及法律,提升惩处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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